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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公告

公告主旨 114高一校訂必修改選志願申請
發佈日期 2026 年 6 月 02 日
發佈單位 課務組
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
公告等級
點閱次數 347
公告內容

★請於115年6月8日(一)08點至 115年6月12日(五)中午12點30分規定時間內填妥改選申請單,

原專題課程老師簽名後,繳交至教務處課務組,逾時不接受申請。

1、欲申請之課程尚有名額,即:有人轉出始得轉入。
2、每位申請人填寫一個志願。
3、改選成功,不得反悔。
4、改選失敗,115學年(即高二)續留原專題課程。
5、因校訂必修為「兩年」課程,為求學習連貫性,請同學審慎考量。

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,空白改選申請單可至教務處課務組領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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