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園公告
| 公告主旨 | 里辦公處辦理社區服務學習活動納入超額比序「服務 學習」採認之執行方式 |
|---|---|
| 發佈日期 | 2026 年 1 月 27 日 |
| 發佈單位 | 學務處 |
| 公告類別 | 行政公告 |
| 公告等級 | 轉知 |
| 點閱次數 | 97 |
| 公告內容 | 一、依據基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比序項目「服務學習」採計規定略以,非各校規劃之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,由服務機關(構)、法人、經政府立案之人民團體發給服務學習時數證明,再由各校認證採計,先予敘明。 |
| 相關附件 |
| 公告主旨 | 里辦公處辦理社區服務學習活動納入超額比序「服務 學習」採認之執行方式 |
|---|---|
| 發佈日期 | 2026 年 1 月 27 日 |
| 發佈單位 | 學務處 |
| 公告類別 | 行政公告 |
| 公告等級 | 轉知 |
| 點閱次數 | 97 |
| 公告內容 | 一、依據基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比序項目「服務學習」採計規定略以,非各校規劃之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,由服務機關(構)、法人、經政府立案之人民團體發給服務學習時數證明,再由各校認證採計,先予敘明。 |
| 相關附件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