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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公告

公告主旨 臺北市115學年度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計畫
發佈日期 2026 年 9 月 01 日
發佈單位 訓育組
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, 活動快報
公告等級 轉知
點閱次數 95
公告內容

(一)比賽資格(每校各類別之各組別限各報名1隊;各組別不得跨校組隊或跨學段組隊)
1、臺北市立案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(含外僑學校,不含特殊學校):符合各比賽類別及組別之參賽資格者,均得報名參加初賽,不得越區報名。
2、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:依據「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」第18條規定「依本條例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之學生,未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取得學籍,得由辦理實驗教育之申請人造具參與實驗教育學生名冊,報請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發給學生身分證明者」,均得報名參加初賽。
3、特殊學校、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及海外臺灣學校:得依照各比賽類別及組別,逕向決賽主辦單位報名參加決賽。
(二)比賽組別
1、高中職組: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高中及高級職業學校(含完全中學高中部、進修部),或五專一、二、三年級,或七年一貫制大學一、二、三年級。
2、國中組:經政府立案之公、私立國中,含高中附設國中部、完全中學國中部、進修部。
3、國小組:經政府立案之公、私立國小。
(三)報名日期:115年9月11日(星期五)上午9時至115年9月21日(星期一)下午11時59分止,並同時關閉網路登記報名系統。
(四)報名方式
1、一律先至臺北市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登記報名,未上網報名者不得參賽。
2、請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報名,於上網報名時請逐欄、逐項填寫,由各校承辦人彙集資料,備妥學校核章之報名表及報名合併檔(由報名清冊、參賽者名冊、劇本授權書及參賽劇本切結書4個檔案組成,請依序合併為1份檔案)於115年9月21日(星期一)下午11時59分前,上傳至系統,逾時不予受理。

有興趣的同學請參閱附件,並與訓育組聯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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