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內容 |
- 依據:臺北市113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推動計畫。
- 目的:透過短影音拍攝活動,鼓勵教師及學生,發揮教學專業與創意,共同推廣臺灣手
- 報名資格及人數:
- 1.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曾修習臺灣手語之在學學生。
- 2.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通過臺灣手語師資培訓認證或培訓中之教師。
- 3.每校報名組數不限,每組至多5人,報名參加者不得重複。
- 參賽組別:
- A.一般學校:
- 1.學生組:按教育階段分為國小、國中、高中組。
- 2.教師組:不分教育階段,符合報名資格之教師即可參加。
- 3.師生組:不分教育階段,符合報名資格之教師及學生即可參加,學生人數須達參加人數之1/2以上(含)。
- B.啟聰學校:
- 1.學生組:按部別分為國小、國中、高中組。
- 2.教師組:不分部別,符合報名資格之教師即可參加。
- 3.師生組:不分部別,符合報名資格之教師及學生即可參加,學生人數須達參加人數之1/2以上(含)。
- 徵選主題:影片內容以推廣臺灣手語為主軸,在影片中提供學習臺灣手語的優點、 保存臺灣手語的重要性等。
- 影片規格:
- 影片長度為30秒至90秒,使用任何影音器材拍攝皆可,影片需清晰、可順暢播放。
- 影片呈現方式及拍攝工具不拘,需使用手語,並用中文配音及搭配字幕;影片格式須為 MP4格式。
- 評分向度:手語正確性(50%)、主題切合性(25%)、創意表現(20%)、拍攝手法與技 巧(5%)。
- 報名方式:
- 於報名時間內,填寫報名表(附件一,並提供相關佐證)、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(附件二)、及授權同意書(附件三),核章後紙本免備文逕送聽資中心(103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三段320號、聯絡箱154),電子檔寄至2088@tmd.tp.edu.tw,張秀文組長收,電話 (02)2592-4446分機604。**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及授權同意書,每位參賽者均須填寫
- 影片上傳至聽資中心雲端https://reurl.cc/d1GbZz,檔名請以「113短影音徵稿_學校名稱_參賽者姓名」命名(如為多人參賽,請以其中一名參賽者姓名代表即可)。
- 獎項:各組擇特優1名、優等1名、佳作3名、特別獎3-5名。
- 特優:超商商品卡2,000元及獎狀乙紙。
- 優等:超商商品卡1,500元及獎狀乙紙。
- 佳作:超商商品卡1,000元及獎狀乙紙。
- 特別獎:精美獎品及獎狀乙紙。
- 注意事項
- 不得出現種族、性別歧視、違反善良風俗與公共秩序等內容。
- 作品須為原創,必須尚未發表、未參加其他競賽,不得以曾獲得國內外獎項之作品,或以該作品正參與其他競賽重複投稿。
- 作品中所有影像、文字、肖像權、音樂等,需為原創作品或其他合法取得授權之素材,如涉及著作權侵權行為之法律責任,由參賽者自行負責。
-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、變更、暫停或終止本活動內容之權利;如有其他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將於增訂後另行公告於聽資中心網站。
- 其他相關報名資訊請參考附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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