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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公告

公告主旨 春節將至,請恪遵「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」,並落實辦理廉政倫理事件登錄。
發佈日期 2026 年 1 月 26 日
發佈單位 人事室
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
公告等級
點閱次數 272
公告內容

春節將至,餽贈、邀宴情形較為頻繁,請恪遵「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」(下稱本規範),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登錄。本府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,除有本規範第5點但書或第8點但書各款情形外,餽贈應予拒絕或退還,飲宴應酬則不得參加,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;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宜,亦應落實本規範第3、4點規定登錄備查,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。

🔹收受餽贈要注意,廉政倫理莫忘記🔸

🔸飲宴應酬應避免,利害關係不參加🔹

🔹請託關說要注意,知會政風保權益🔸

📑「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」相關文件,請參閱教育局官網/科室業務/政風室/公務員廉政倫理(第三股)

📽️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系列短片(關說篇、不當場所篇、應酬篇、送禮篇)國語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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