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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公告

公告主旨 因應退撫條例修正,重新審定之退休所得替代率需俟教育部另行通知事宜
發佈日期 2026 年 2 月 10 日
發佈單位 人事室
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
公告等級 轉知
點閱次數 74
公告內容

一、依本局115年2月4日北市教人字第1153038581號函辦理。

二、針對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》(以下簡稱退撫條例)第 37 條、第 38 條及第 67 條之修正,相關後續執行作業說明如下,請各位同仁參考知悉:

(一)凡於 114 年 12 月 27 日(含)以前已審定退休之教職員,因配合退撫條例修正,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目前正針對「退休所得替代率」相關作業系統進行調整,預計作業時程約需半年(6個月)。

(二)在系統尚未調整完成前,現階段將先按「原規定之標準」繼續核發每月退休金。待系統修正完成後,教育部將另行通知並重新審定每位退休人員的每月退休所得。

三、文如參考附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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